在基礎設施方面,《標準》明確規定,學生人均宿舍建築面積不得小於7平方米。教育部印發的關於《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衞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的通知中規定,學生宿舍的人均使用面積不少於3平米。通常各地以此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