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在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繳納。
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税款登記,領取扣繳税款登記證件”。據此,扣繳義務人應當在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繳納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