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數1,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不超過50%的部分,率税30%,率速算扣除係數0;
級數2,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超過50%至100%的部分,率税40%,率速算扣除係數5%;
級數3,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超過100%至200%的部分,率税50%,率速算扣除係數15%;
級數4,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超過200%的部分,率税60%,率速算扣除係數35%。
法律依據:
《增值税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增值税的納税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税人的具體納税期限,由主管税務機關根據納税人應納税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税的,可以按次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