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10月1日,開始實施5000元的個人所得税起徵點;這就是説當我們的薪資繳納五險一金之後,剩下部分也就是納税部分不超過5000元,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税的。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方面,如果以月為單位,全年應納税所得額分為七檔:
不超過3000元的適用3%税率;
超過3000至12000元的部分,適用10%的税率;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適用20%的税率;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適用25%的税率;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適用30%的税率;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適用35%的税率,
最高檔即超過80000元的部分,適用45%的最高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