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勞動關係糾紛的方式是:
1、首先進行協商處理;
2、協商不成的,可以進行調解,應當在發生爭議後先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關機構申請仲裁;
4、仲裁也無法解決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進行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條,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着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