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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7-28
行政訴訟證據規則的內容有:1、取證規則取得證據規則,是人民法院、行政主體及其相對人和其它利害關係人收集、調取證據所應遵循的程序、方法和應滿足的條件;2、舉證規則行政訴訟舉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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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23
行政機關屬於被告,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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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5-09
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的規定為,《行政訴訟法》第34條,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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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6-09
行政複議後可以行政訴訟。在行政複議期間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提起行政訴訟後無法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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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6-28
行政訴訟代理人需要承擔的義務有: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訴訟活動;2、只能在代理權限範圍內實施訴訟活動,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3、只能代理一方當事人,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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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2-03
1、行政訴訟是法律監督制度。在行政法律監督體系中,行政訴訟是一種不可缺少的事後法律監督制度,是國家法律監督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功能主要是監督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國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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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7-21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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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6-06
原告的主體資格主要有以下兩種情形:一是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是與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該行為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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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1-30
行政訴訟期限的計算: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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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12-31
行政訴訟中,原告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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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4-03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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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10
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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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8-28
行政訴訟的管轄:一般是由最開始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法院管轄,經過複議的,也可以由複議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對限制人身自由不服的案件,可以由被告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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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1-11
1、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行政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問題;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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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5-24
1、一般管轄,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複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2、特殊管轄對限制人身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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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31
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對具體行政行為作出的處罰有異議,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級的行政管轄機關申請複議,或在六個月內向原行政行為處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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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12-24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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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01
書寫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1、原告人和被告人信息寫清楚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住址等信息;2、訴訟請求;3、事實與理由;4、證據材料來源;5、落款和簽字日期。【法律依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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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14
不予工傷認定行政訴訟可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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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10-20
行政訴訟時效是六個月,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開始計算。【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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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7-0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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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12-22
行政訴訟代理人要遵循的規定有:(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訴訟活動;(2)只能在代理權限範圍內實施訴訟活動,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3)只能代理一方當事人,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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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09
1、便於當事人參加訴訟,特別是便於作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對人蔘加訴訟;2、有利於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判決和執行;3、有利於保障行政訴訟的公正、準確;4、有利於人民法院之間工作量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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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0-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保全證據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查封、扣押、拍照、錄音、錄像、複製、鑑定、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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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8-27
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訴處理;被告無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