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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5-28
有貸款也是可以給別人做擔保的,因為能否做保證是由貸款銀行或貸款機構來決定的。一般保證人在償還了自己的貸款,而餘下的收入還足以替他人擔保辦理貸款的話,銀行也會同意的。因此只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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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0-01
如果在申請信用卡時有擔保人,那麼擔保人也是需要簽字的。簽單上如果有擔保人簽字處,那麼擔保人就將姓名簽在那裏。沒有擔保人簽字的地方,那麼一般就是在信用卡申請人處簽字。有擔保關係,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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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9-25
如果債務轉讓沒有經過保證人同意的,轉讓後擔保人不再承擔責任;保證人同意了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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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3-23
擔保人會被起訴,如果是合同是有效的正規的,擔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還款;擔保人如果不還法院有權對其個人名下的財產進行凍結,直到借貸者還款;擔保人不還款如果超過一定的時間會被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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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8-06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從該條款不難看出,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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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2-17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信用社應該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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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0-24
擺脱債務擔保人的身份的方式是:1、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2、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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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6-06
用户已經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更換擔保人,必須經過銀行的同意。如果銀行不同意,用户是不能更換擔保人的。銀行同意更換擔保人,需要重新對擔保人進行審核,還需要重新簽訂擔保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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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1-15
1、辦理貸款要找一個擔保人的本質原因就是銀行怕借款不能按時還清貸款,為了減少小風險而向借款人提出的一個限制性條件。2、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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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7-25
擔保人要承擔下列法律責任:1、一般保證責任。就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2、連帶保證責任。即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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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2
擔保合同是為借款合同也就是主債務合同而設立的合同,是為了保證債務的順利履行,如果債務不能順利履行的,擔保權人可以實現自己的擔保權。主合同的當事人是債權人和債務人,擔保人不是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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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16
法人可以做貸款擔保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為擔保人。不過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能為保證人。所謂擔保人,又稱保證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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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16
給他人擔保,如果不是惡意不履行擔保責任,一般是不會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黑名單。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銀行對借款人及保證人進行訴訟,如果擔保人不予配合,逃避擔保責任,轉移財產,就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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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06
1、借款人向建行提交擔保人貸款申請。2、建行對借款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批。3、借款人和建行簽訂借款合同。4、擔保人和建行簽訂擔保合同。5、建行放款。6、借款人按時歸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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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4-27
貸款擔保人的法律後果為,當債務人無力償還欠款時,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債主可以先通過訴訟等方式向債務人索要欠款,在債務人真的沒有可執行財產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債務。如果是連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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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04
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不得按照自已的意願更換擔保人,如果想要更換,必須向銀行申請並取得銀行許可。如果銀行不同意更換,則只能履行原來的擔保協議,原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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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5-29
一、定義: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二、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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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3-16
擔保人的連帶責任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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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12-17
債權債務轉讓是需要通知擔保人的。【法律依據】根據《擔保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換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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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4-11
作為貸款擔保人是否承擔風險,主要取決於貸款人的誠信程度,若是誠實守信,則不會有風險,反之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通常的擔保分為兩種:一是一般保證責任。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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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8-20
一般來説,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説,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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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14
如果貸款人資信條件良好,有固定收入和還款能力,則不需要擔保人。反之則需要擔保人。【法律依據】《擔保法》第6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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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7-18
1、擔保人是主觀願意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願意履行相應義務。2、擔保人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週歲以上。3、擔保人需要具有一定的財力和信用,離休人員不能當擔保人。4、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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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01
我國《勞動法》中,並沒有訂立勞動合同要提供所謂的擔保人或擔保單位的規定。在發生糾紛時,如何確定“勞動擔保合同”的效力、擔保人或擔保單位的責任就是問題的關鍵。我個人認為,一般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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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22
貸款擔保人主要風險有:1、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