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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04
公有住房是否可以繼租,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從法律上講,公產房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之間存在着某種脱節的聯繫,是一種不完整的不動產所有權,比如説,公產房的承租人可以通過租賃房屋獲得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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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05
廉租房是不可以轉租的。廉租房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是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市、縣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是廉租住房管理的責任主體。對於轉讓廉租住房行為的,市、縣住房保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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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28
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條規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由此可見,房屋租住權是可以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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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5-30
租房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1、網上找:網上找房的優點很多,不僅可以非常直觀的看到周圍的配套情況,而且還可以不出户就找到心儀的房子。只是現在很多房源都是中介公司掛的,租房者在選擇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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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8-22
滴滴租車的租法:1、下載“滴滴出行app”。2、打開軟件後選擇“自駕租車”。3、點擊“取車”選項。4、從跳出的頁面選擇“出行”的地點。5、選好後返回,選擇“租車和還車時間”。6、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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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6-08
廉住房的申請條件為家庭年收入3.1萬元或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或以下。各地政策不一樣。住房困難低收入城市家庭,且同時具備有本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符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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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10
不能繼承。在租賃期限內,與死者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繼續承租,但無權繼承。【法律依據】《合同法》第234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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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1-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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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1-24
1、租房最好不要租一樓。2、因為一樓採光不好,遇到回南天的話,比較潮濕,而且一樓的安全度比較低,要注意防盜安全。如果小區環境比較差的話,夏天一樓蚊蟲多。3、此外,租房最好不要租頂樓,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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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10-31
1、因為公租房是公房,屬於公有財產。只有租住權沒有所有權,所以租住權是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的。2、而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3、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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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6-12
是可以要求房東退還未使用期間的房租的,不過,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依據】違約金按照事先約定的給付,沒有約定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判決。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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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6-14
1、打開微信APP,點擊發現按鈕,在發現頁面點擊小程序。2、在小程序頁面點擊右上角搜索圖標,跳出搜索欄。3、在搜索欄輸入租唄共享,再點擊搜索圖標,進入租唄小程序。4、選擇自己想要的傢俱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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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3-20
不能繼承。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公有住房不屬於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權利,不同於普通的財產權利,公民僅有居住該房屋的權利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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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3-27
現實生活中,許多再婚家庭,會帶着孩子再婚,這樣孩子就成為繼子或者繼女,那麼,繼子、繼女能否繼承繼父、繼母的遺產呢?《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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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16
1、公租房的所有權人屬於國家或集體,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後,公房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實際上即公房承租權的繼承。2、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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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3-25
視情況而定:一、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了撫養教育關係,則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財產有繼承權;二、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母沒有形成撫養教育關係,則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財產沒有繼承權。《民法典》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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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9-06
公租房租賃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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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8-09
租賃房屋被賣能繼續承租。承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在先於出租人與房屋的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在出租人將租賃房屋出賣之前,承租人已經享有了對租賃房屋的使用權。則租賃房屋的買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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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5-06
需要交房租。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包括以聯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房屋交付給他人使用並獲得租金性質的保底收益的,均為房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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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5-05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權是具有專屬性的,只能由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所有,而租賃人死亡的,租賃權就會消失不能繼承,但租賃房屋的同住人可以繼承租賃房屋。【法律依據】《合同法》第234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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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3-12
根據《合同法》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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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0-11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房屋後承租人死亡的,租賃權並不屬於可以繼承的權利,所以是不能繼承的,但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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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5-12
租房合同到期不續簽能繼續租。租房合同到期後房東和租客都有權利決定不續簽合同,但是,雙方表面上沒有重新籤合同,實際上租客有交租金,房東也有提供住房的這種情況,視為雙方形成無固定終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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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6-10
由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該合同,並且退還租金。但是,提出不繼續租房的行為是合同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按照合同當中關於違約行為的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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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7-04
以下同住人可以繼續租賃:1、在本市無常住户口,但因結婚而居住在公房內期限較長的。2、原告在公房內有本市常住户口,後因歷史因素或家庭因素、居住困難等原因,户口遷出,但仍然居住於該公房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