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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7-22
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必須六個月以後才能再次起訴離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款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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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7-21
二次訴訟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因為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仍然會根據案件證據、庭審情況,來審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並調解無效後,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與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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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0-14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只有當一方有嚴重的精神病、癱瘓等疾病,在沒有找到妥善監護人情況下,法院才不會判決夫妻離婚的。【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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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07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凡是遭遇家庭暴力的,是可以離婚的,因家暴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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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9-04
不是。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才會判決准予離婚。【法律依據】《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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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11-06
法院不必然會判決你們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第一次起訴離婚如何沒有以下法定情形,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一般不會判離。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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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09
離婚案件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視為撤訴,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會缺席審判,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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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23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法院基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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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11
法院是否判決離婚是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確定的,與第幾次起訴離婚沒有關係。【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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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5-19
沒有法律規定第二次起訴離婚必須判離,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如果起訴離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起訴要求離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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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4-26
男方出軌起訴離婚如果法院確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一般會准予離婚。【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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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2-13
司法實踐中,如果雙方感情沒有達到破裂的程度,法院會再給雙方緩解的餘地,一般第一次會判不離;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離婚時,判離婚的概率就會大一些。【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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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28
訴訟離婚判離的標準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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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0-20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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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05
起訴離婚是按照一般的民事訴訟程序來進行的,如果雙方提交的證據都充分的,法院根據提交的證據材料能夠基本認清事實情況的,最快就會在六個月內結束一審程序,判定雙方當事人離婚。但是如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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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1-18
法院不必然會判決你們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法律依據】《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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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6-23
簽了離婚協議書是不用去法院的,在民政局當天就可以離婚。【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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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7-13
法院審理離婚訴訟,判斷是否應當離婚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看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徹底破裂。法律規定中所規定的應離婚情形,也是因為在這些情況下可以推定感情破裂。【法律依據】《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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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2-16
不一定會判離。法院只有在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下才會判決准予離婚。【法律依據】《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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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5-09
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能夠提供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則法院會判決離婚;反之則不能判決離婚。是否判決離婚與第幾次起訴沒有關係,跟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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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2-06
二次起訴離婚又上訴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判決是否離婚。【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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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3-15
一方有外遇,並且與他人非法同居的,那麼被起訴後即可能會被判准予離婚。【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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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9-20
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沒有以下法定情形,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一般不會判離。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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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7-31
離婚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所以即使被告不出庭,只要法院認定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已無和好可能了,就會判決離婚。根據《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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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2-05
法院不必然會判決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第一次起訴離婚不滿足法定離婚情形,且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一般不會判離。《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