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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0-27
高空墜物的被告可能是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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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5-03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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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2
高空墜物造成車損應當向有可能造成侵權的責任人進行索賠。【法律依據】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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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1-11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的歸責原則應當是無過錯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加害人對其行為造成的損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律依據】根據《侵權責任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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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7-05
高空墜物法律責任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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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02
沒有故意利用高空墜物傷害他人等違法犯罪嫌疑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理。高空拋物導致傷害的,調查找不出主要負責人的時候,可以起訴整棟樓的人進行賠償。【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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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2-27
高空墜物過錯責任認定原則是過錯推定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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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12-03
高空墜物侵犯了我國的侵權責任法,是屬於犯法行為。【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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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9-26
無意掉落致人受傷,只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四條規定,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將高度危險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擔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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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7-31
《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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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7-03
發生高空墜物的投訴方式是受損方應該首先保存好現場,對高空墜物對自己造成損失的證據進行拍照留並及時報警,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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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7-28
高空墜物免責事由:1、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確定了具體的侵權責任人。2、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舉證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3、不可抗力。【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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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9-13
1、樓上澆花,樓下下雨。我以為下雨了,原來是樓上在陽台給花澆水。2、懸在城市上空的痛。3、此位置有高空墜物,禁止在此停車。4、高空拋物,砸在地上一個坑,砸在頭上一個人。5、不能在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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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7-19
1、高空墜物如果把車子砸得非常嚴重;那麼首先就應該報警,讓警察來處理這個事情。2、發現車被高空墜物砸了之後,一定不要激動,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另外千萬不要破壞照常,否則會影響警察立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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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04
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脱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損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應責令其承擔民事責任。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夠證明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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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9-18
高空墜物傷人事故的處理是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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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8-21
有下列措施:1、不主動拋物。2、注意檢查房屋。幾個需要定期檢查的點:門窗邊沿螺絲和窗框是否出現鬆動脱落、外窗玻璃是否變形,破裂或發生鬆動、查陽台,天面等懸掛物是否鬆動、陽台種植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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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2-24
高空墜物物權法的規定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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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5-04
高空墜物是由城鄉建委、縣規劃局和縣材政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監管的。【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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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30
高空墜物責任無過錯的判定是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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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5-17
業主高空墜物致人受傷,如果能夠確定致害人,由致害人賠償損失。如果不能確定致害人,由全體業主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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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1-03
高空墜物的承擔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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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6-28
高空墜物傷人,有具體責任人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無具體責任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法律依據】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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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17
一樓放高空墜物會由可能造成傷害的侵權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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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6-08
關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如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