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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使用權如何出讓

欄目: 政策法規 / 發佈於: / 人氣:2.55W

建設用地使用權如何出讓

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通過掛牌出讓、協議出讓、招標出讓和拍賣出讓。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有計劃地進行,並同時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引用法規:《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協議;

(二)招標;

(三)拍賣。

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