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折。軍機大臣將奏事處官員下發的奏摺送軍機大臣閲。
2、見面。軍機大臣將奏摺送皇帝處請旨。
3、述旨。將皇帝旨意擬成諭旨再交皇帝御覽。
4、過朱。皇帝硃筆改定奏摺。
5、交發。將諭旨下發有關衙門實施。
6、開面。諭旨以年月日為序抄錄備案。
7、交折。將原奏摺交內奏事處。
8、月折。將奏摺複本每月一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