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書記是正部級幹部。
省委書記是中國共產黨省級委員會的一號人物的稱謂,是省級單位的第一領導人,從中共十二大(1982年)起使用該稱謂。
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新疆6個省級行政區的黨委書記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為國家級副職外,其他省級行政區的黨委書記均為省部級正職。
省委書記,從中共十二大起(1982年),中國共產黨的一個省的委員會的一號人物的稱謂,省的第一領導人。完全的説法是:中國共產黨某某省委員會書記。如中國共產黨山東省委員會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