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主體包括兩個方面:
1、徵税主體,即税務機關,代表國家行使税收徵收管理權。
2、納税主體,包括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税務當事人。
税收,是指國家為了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強制、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規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