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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9-01
“情以物遷,辭以情發”:人的感情跟隨景物而變化,文章便是這些感情的抒發。出處:劉勰《文心雕龍》·《物色》:“歲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遷,辭以情發。一葉且或迎意,蟲聲有足引心;況清風與明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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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9-08
蒙辭以軍中多務的辭以意思是推託,作為藉口。整句意思是呂蒙把軍中多務作為藉口。出自《資質通鑑·孫權勸學》。《資治通鑑》是由北宋司馬光主編的一部多卷本編年體史書,共294卷,歷時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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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20
主動辭職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依據《山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三條:“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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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9-04
辭職不批可以報警,但是報警一般解決不了問題。建議提前30天書面向單位提出離職申請,完成工作交接。如果30天后公司還不讓走,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或者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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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5-03
辭職後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參保人員有以下兩種選擇:1、自己自行繳費,個人辭職之後一般只想需繳納養老保險,如果也想繳納其它醫療保險的話也是可以的,具體做法是到户口所在區的社保經辦機構,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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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3-26
蒙辭以軍中多務,辭用名詞解釋是藉口,這句話用現代漢語表達就是呂蒙把軍中多務作為藉口,“蒙辭以軍中多務”是語文出版社八年級語文下冊22課《孫權勸學》中的句子。《孫權勸學》選自《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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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16
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對遲到早退有規定,並明確某一時間段內遲到早退多久多少次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且在員工早已知曉的情況下,是可以辭退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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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1-28
用人單位口頭辭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者應當繼續上班直至出具書面解除合同證明,避免用人單位以口説無憑按曠工處理,難以維權。用人單位拒絕上班的,可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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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5-27
要看情況,如果單位明令禁止生三胎,員工就是違反公司規定,可以開出。但是如果沒有公司規定,而對於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由其所在單位給予紀律處分。只有嚴重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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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9-27
辭職了也可以申請貸款。只要借款人符合銀行或貸款機構提出的條件,個人信用良好,具備按時還款的能力,那就可以辦理到貸款,跟借款人有沒有工作沒什麼直接關係。而剛辭職的話,之前的工資收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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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26
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因此,懷孕女職工可以主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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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1-27
簽訂合同後提前離職是可以的。【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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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1-17
辭是藉口的意思。動以朝廷為辭翻譯:動不動以朝廷(的名義)為藉口。出自《資治通鑑》。《資治通鑑》是中國一部編年體通史鉅著,它以深邃的歷史眼光,全面總結了歷朝歷代的政治智慧,記錄了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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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22
入職三天辭職可以,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期滿之日既可自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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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10-31
可以。【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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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4-1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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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29
辭職中的“辭”意思是:不接受,請求離去。另附“辭”的基本釋義如下:1、告別:例如告辭、辭訣、辭行、辭世。2、不接受,請求離去:例如辭職、辭呈。3、躲避,推託:例如不辭辛苦、辭讓、辭謝、推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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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9-08
蒙辭以軍中多務的辭是推辭、推託的意思。蒙辭以軍中多務出自《孫權勸學》。《孫權勸學》選自《資治通鑑》,是北宋史學家、政治家司馬光創作的一篇記敍文,文題為後人所加。此文既記敍了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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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1-21
1、整理心情。能夠做到這一步,會有很多原因,但是可能確定的是肯定是在原來的單位遭遇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或者是有更好的追求,那麼在已經離開了工作崗位的時候,時間非常的充足,為了更好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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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7-02-26
每一份工作都有它的壓力和樂趣,有的朋友工作的不順心的時候,不顧一切就辭職了,一時又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辭職之前應該有哪些準備呢方法/步驟1先規劃好下一份工作方向,什麼行業,目標薪資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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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14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的話,最好先跟公司協商,協商一致的話,雙方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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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17
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被迫辭職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幫員工繳納社保的、或者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的、未提供勞動條件或者勞動保護的,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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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6-19
編制考上之後是可以辭職的,但是需要按照合同繳納一定的違約金,同時會對繼續報考事業單位會有一定影響。教師編制都有一定的服務期,服務期期間不能辭職;在編老師辭職後還可以繼續參加教師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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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4-13
勞動者辭職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直接走人的,需要提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並做好工作交接。【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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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6-07-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以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