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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30
單位合同到期被辭退單位有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續簽,應該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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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20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的標準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工資計算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經濟賠償金。【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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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14
能力不足是辭退員工的理由,是因為不能勝任工作被辭退的。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崗位,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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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01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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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2
根據《勞動法》規定,辭退補償金的發放日期是解除合同後十五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賠付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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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2-3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本法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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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20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辭退員工的,必須有法定的理由,才能辭退員工。【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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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30
合同到期辭退員工的賠償有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即每滿一年工作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工資。最高為十二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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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20
企業辭退員工之後,出現勞動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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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3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如果是在試用期內的,如果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是可以辭退勞動者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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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20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辭退員工的,必須有法定的理由,才能辭退員工。【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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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9-10
孕婦被辭退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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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9-08
辭退屬於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辭退可分為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在勞動者沒有違法或者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下,辭退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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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01
是税前工資。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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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0-05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做出非法辭退孕期職工的,孕期職工有權申請以下賠償:1、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相當於2倍的經濟補償金;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3、工資和加班工資應一併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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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17
用人單位口頭辭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者應當繼續上班直至出具書面解除合同證明,避免用人單位以口説無憑按曠工處理,難以維權。用人單位拒絕上班的,可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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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4-30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第五十四條規定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1、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2、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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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08
用人單位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辭退有意見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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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9-23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是過去12個月全部工資的平均。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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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1-08
已經簽訂無限期合同被辭退的,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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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0-08
辭退補償金要交個税,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税;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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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18
外包員工被用工單位辭退的,用工單位不需要承擔經濟賠償的責任,被辭退外包員工應由勞動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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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20
如果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無理由辭退的,是可以向其請求賠償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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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21
辭退懷孕女職工的條件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勞動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關係:1、嚴重違反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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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19
企業辭退員工員之後,出現勞動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