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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19
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變更方式與婚生子女是一樣的,可以由雙方協商後簽訂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也可以由主張變更撫養權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變更撫養權。【法律依據】《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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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14
男方長期熬夜遊戲撫養權是可以爭取的,一般法院會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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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21
如果孫子女的父母沒有死亡,祖父母是不能夠要回孫子女的撫養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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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06
離婚時撫養權能附條件。【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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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12-30
兒子死了孫女的撫養權是兒媳婦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權協助撫養,只有特殊情況下,才有直接撫養權。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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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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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09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均有撫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離婚後,子女歸一方撫養,如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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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27
根據《婚姻法》第36條第2、3款規定,二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父母雙方協商由父親直接撫養的除外。因為未滿二週歲的子女,對母親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賴,是父親所不能替代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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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04
由雙方協商一致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有效。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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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28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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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29
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撫養權變更協議後變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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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19
離婚時關於孩子撫養權的爭取,法院通常從是否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方面進行考量,具體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況證明:1、工作性質;2、工作環境;3、收入狀況;4、居住條件;5、文化程度;6、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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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03
關於離婚時兩週歲以後的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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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15
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兩種形式:1、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2、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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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07
侵犯撫養權是可以提起反訴的,但是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還在進行審理的時候是不可以提起反訴的,等到辯論結束之後就可以提起反訴了。【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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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10
變更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辦法有兩種:第一種是協議變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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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10
離婚夫妻爭撫養權的方式是: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規定情形的,可隨父方生活;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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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25
辦理撫養權變更公證流程如下:1、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變更的撫養權,且變更後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你們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1)申請人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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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20
離婚爭取子女撫養權有以下有利條件:《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規定,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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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13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身體狀況等具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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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05
子女利益最大原則是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決定性因素,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法律依據】子女歸屬權的問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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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10
對於有兩個孩子的家庭,是需要分情況的,在子女沒有滿2週歲的時候,是需要跟着母親一起生活的,因為母親能更好的照顧到子女。子女在2週歲以上的,離異雙方是可以協商的。子女已滿10週歲的,還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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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5-17
男方當然也是有可能獲得孩子的撫養權的,父親和母親可以公平的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撫養權不是理所應當就應該歸母親所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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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25
離婚擁有孩子撫養權,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是可以協商分割的,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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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04
法律上沒有“自動放棄撫養權”一説,雙方協議即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