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工廠拆遷補償有:替代土地的價差損失補償;經營損失補償,停業停產損失補償;地上物,即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損失補償;搬遷費用補償;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等。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