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的操作流程:
一、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所要提交材料包括: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檔案和資料。
二、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三、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資訊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如有差錯或遺漏,會要求學校進行更正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