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並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期滿,中央一級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公務員考試程式流程:
1、查閱公告大綱;
2、填寫報名資料;
3、資格審查;
4、列印准考證;
5、筆試和麵試;
6、調劑;
7、考察與體檢;
8、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