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車道的淨寬度和淨高度均不小於4米。
2、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於3%。
3、消防車道與廠房、倉庫、民用建築之間不應設定妨礙消防車作業的障礙物。
4、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
5、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定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於144平方米;供大型消防車使用時,不宜小於324平方米。
6、消防車道路面、撲救作業場及其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