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放在營業稅金及附加里,2017年1月1日起改為稅金及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按當期應交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按7%或5%計算通過三次分錄。
計提分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月末分錄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稅金及附加
次月完稅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