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賠協商不一致可以請交警進行調解,交警部門的調解只有在雙方同時同意的基礎上才能進行,即不存在強制力。
如果肇事方不同意調解,調解程式是無法開始的。調解也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