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
離婚後孩子戶口可以遷出落到女方名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