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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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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在於:

1、保護客體不同: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用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2、保護期限不同: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都是從申請日起算的。

3、創造性要求不同:發明專利需要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而實用新型專利只需要具備“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其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低很多。

4、審批程式不同:實用新型只進行形式審查,而對發明專利除了形式審查之外,還需要進行實質審查,因此,授權的時間也更長。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