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流程為:
一、實物鑑定:公司業務專家審看藏品實物。
二、簽訂委託合同:雙方簽署委託合同,由公司收存,或由藏家自行保管。
三、公司宣傳:編入宣傳圖錄及網上預展,由公司進行宣傳推廣,向公眾發出拍賣相關事宜公告,擴大拍賣活動的宣傳影響。
四、拍賣會預展:拍賣品在預展時公開展示。
五、舉辦大型拍賣會。
注:
1、若拍賣成交,公司按照相關的規定支付出售收益。
2、若拍賣未能成交,委託人應按照相關的規定取回拍賣品,併到公司辦理合同登出手續。若後續買家有意向獲得藏品,公司會繼續向客戶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