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是可以炒股的。
《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四)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五)壓制批評,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