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是否被起訴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當地法院網站上有公開資訊的可以查詢到。如被起訴,法院已經立案的,會收到法院的傳票。法院會將訴訟文書傳票等內容送達到被告處,以該資訊為準。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