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邑七百戶意思是:在秦漢以前,食邑700戶即享有700戶人家的管轄權和徵稅權。秦漢以後,便只享有700戶人家的徵稅權。食邑又稱采邑、采地、封地。指古代國君封賜給卿大夫作為世祿的田邑,包括土地上的農民,稱為采邑。因古代中國之卿、大夫世代以采邑為食祿,故稱為食邑。
食邑制盛行於周代,卿大夫在采邑內有統治權並對國君承擔義務。采邑為世襲,由嫡長子繼承,大小按爵位的等級而定。秦漢推行郡縣制,承受封爵者,雖仍有封邑,但在封邑內沒有統治權,以所徵的賦稅作為俸祿。封邑大小按戶數計算,食邑隨爵位黜升而損益,亦得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