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或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可以報考工程碩士:
獲得學士學位。獲得國民
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報考電子與通訊工程、控制工程、
計算機技術等領域的
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課程並從事工程實踐兩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方能進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報考軟體工程和積體電路工程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課程並結合軟體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後,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