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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7天內為批捕的的期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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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7天內為批捕的的期限嗎

被拘留37天內,不一定會被批捕,也有可能會釋放當事人。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7天,其中公安部門偵查的期限是30天,檢察院調查核實決定批捕還是不批捕的期限是7天。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零九條,對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