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規劃局提出申請,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領取了該證後,方可到土地管理局辦理用地批准手續,取得《用地許可證》。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續後,需繼續向城市規劃局提出建設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其他有關批准檔案後,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建設工程竣工後,持相關證件到房管局申請辦理《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