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中學一級教師二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教學八年以上,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中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教學十年以上,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中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 。
4、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教學十二年以上,取得中學二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中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
5、參加工作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上述相同學歷,從事教學工作累計達上述相應年限,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職格,並在職後取得達標學歷後從事中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