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一)標題。欠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型寫上“欠條”兩字。
(二)正文。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麼人或什麼單位什麼東西、數量多少,並要註明償還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並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