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採用的稅率形式規定為:市區百分之七,縣城和鎮百分之五,鄉村百分之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一。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通轉稅額為計稅依據徵收的一種稅,納稅環節確定在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環節上,從商品生產到消費流轉過程中只要發生增值稅、消費稅的當中一種稅的納稅行為,就要以這種稅為依據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