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新辦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個人應向其經營場所所在地的菸草專賣局提出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經營菸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3、符合菸草製品零售點合理佈局的要求;
4、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國家菸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