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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19
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即使實際情況不是由母親哺乳的,這是因為按照法律的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除非母親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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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03
軍人結婚政審女方的是:1、必須是歷史清楚、思想進步、政治可靠、作風正派的無嚴重傳染病的公民;現役軍人一律不準與外國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門的人員結婚;2、營以下的幹部結婚,必須申請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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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01
女方有吸毒史離婚孩子撫養權一般會歸男方。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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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02
如果您不同意離婚,可以就夫妻關係尚未破裂為由進行答辯;如果您同意離婚,可以就撫養權和夫妻共同財產為內容進行答辯。對於孩子撫養權的,法院一般會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判決孩子的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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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2-22
1、訴訟離婚的戶口遷移手續;(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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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2-18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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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7-07
女方要離婚不要孩子要出撫養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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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14
可以。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如果你是男方,你只能在小孩週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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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05
我國《物權法》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產的所有權人,有權將自己的部分房產贈與他人。在房產登記部門變更登記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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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19
女方起訴離婚在外地可以起訴,可以在對方居住滿一年的地方起訴離婚,由被告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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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2-21
離婚孩子歸女方撫養費則由男方支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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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7-25
男方要女方給撫養費如果是基於協議或者法院的判決就應該履行支付的義務,但是如果是男方惡意的請求是可以通過調解或者起訴解決。【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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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02
女方起訴離婚程式如下:1、寫好起訴狀後攜帶起訴狀以及相關證據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2、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受理立案。3、受理後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在法定期限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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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4-03
法院判定離婚即為訴訟離婚,在訴訟離婚情況下,女方戶口遷移手續如下: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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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7-10
離婚證丟失的,當事人可以先向當地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申請補辦。辦理離婚證補辦時需要攜帶的證件有: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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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13
孩子歸女方後關於改姓氏的問題一般是需要父親同意。需要孩子的父母持戶口本、身份證、居委會相關證明和父母雙方要求改姓的申請協議書到戶口所在地申請更改。最好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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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10
男方是黑戶並不是影響撫養權判決的因素之一,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原則是有利於子女的成長。【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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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2-03
懷孕期女方可以要求離婚,如果雙方都自願離婚並對財產分割無異議時,就可以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女方懷孕提出離婚手續怎麼辦理,懷孕期女方要求離婚的手續包括:1、雙方親自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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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12-20
房產登記時新增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婚姻法》解釋三對此進行了統一規定,其第十條這樣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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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1-25
在很多離婚案件中女方經常會向男方索要青春損失費,這個青春損失費,並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我國婚姻法也沒有規定該賠償專案,因此法律是不支援的,但是如果一方自願給另一方經濟補償金以達到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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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24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按照現行戶口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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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5-03
女方不可以自行變更。撫養權的變更,離婚之後子女撫養權的變更,一是雙方協商解決變更,另外一種就是雙方無法協議的時候,通過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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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21
女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根據《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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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19
孩子在哺乳期內是判給女方的,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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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16
男方不可以在女方懷孕時提出離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晚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