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可可托海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可可托海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覆。
3、可可托海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税費。
5、由可可托海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