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先合同有約定轉租情形的,不用通知大房東。如果沒有約定的,必須徵得大房東同意,才能轉租。
依我國合同法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的規定,租賃房屋未說明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不定期租賃的情況下,房東和房客均有權隨時解除租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