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在全國範圍內將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對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納稅人可在此基礎上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
2、會議要求,各級稅務部門要積極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按照“儘可能網上辦”的原則,提高涉稅事項網上辦理覆蓋面。對納稅人、繳費人個性化問題和需求,儘量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微信、視訊等方式幫助解決,對確需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業務的,稅務機關要主動通過預約服務,為納稅人、繳費人在徵期後期分時分批錯峰辦理提供便利,降低疫情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