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上的沿街用房基本是正規的商服用地,不存在爭議,產生爭議的多在集體土地上。所以接下來我們就探討下在集體土地上沿街用房,它的形態分為以下幾種:
方法/步驟11、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當中標註的用途為住宅,實際用於生產經營用房。
22、客觀現實自然形成;意思是本身不是沿街用房,房屋前面修路,房屋可做經營之用,這種時間推移自然形成的用房性質。
33、村鄉鎮統一規劃的用房;例如鄉、村統一規劃此地為超市一條街、建材一條街。本身經過了鄉、村的統一規劃,但是沒有取得相關部門的建築以及土地審批手續。
44、自建宅基地;例如農家樂飯店、農家樂賓館。
55、集體企業改制;之前是鄉辦、村辦企業,被一次性買斷的這種商鋪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