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是指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期間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並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保險。亦即賣方承擔交貨之前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按CIP術語成交的合同,賣方要負責辦理貨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但貨物從交貨地點運往目的地的運輸途中的風險由買方承擔。所以,賣方的投保仍屬於代辦性質。根據《通則》的解釋,一般情況下,賣方要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險別投保,如果雙方未在合同中規定應投保的險別,則由賣方按慣例投保最低的險別,保險金額一般是在合同價格的基礎上加成10%,即CIF合同價款的110%,並以合同貨幣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