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協議離婚需要以下材料: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4、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
訴訟離婚需要以下材料:
1、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
2、銀行存單、股票賬戶等。
3、過錯損害賠償證據;等等。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