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號轉網最早可追溯至2010年11月,當時在天津、海南開展攜號轉網試點工作。在2014年9月,第二批,即江西、湖北、雲南三省也開始實施攜號轉網試點。
攜號轉網,也稱作號碼可攜帶、移機不改號。比如持有中國移動號碼的手機使用者,可不用手機號,轉入中國電信網或中國聯通,享受中國電信或中國聯通提供的電信運營服務。
2018年12月1日,攜號轉網試點城市推出新受理流程,相比老流程,新流程下,使用者可用簡訊先查詢資質,辦理完攜轉業務後1個小時內即可攜轉到新的運營商,縮短了轉網生效時間。
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在全國實行‘攜號轉網’”後,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年底之前實現所有手機使用者自由攜號轉網。你對一家公司不滿意了,帶著你的號選擇另外一家為你提供服務。”這意味著,此前已在多地開展試點的攜號轉網業務終於要在全國範圍內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