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的原理 :記憶是過去的經驗在人腦中的反映,是一種複雜的心理活動。形成記憶的過程包括識記、保持、再現和回憶四個基本過程。 識記是通過感知得到資訊並在腦中留下印象的過程,是整個記憶活動的開始,依據事先有無目的,可分為有意識記和無意識記。 保持是資訊的編碼與儲存,從資訊處理的角度來說,再現和回憶都可以歸入資訊檢索裡來,這樣所有的記憶基本上要通過以下歷程: 編碼、儲存、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