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於:2016-06-08
對交警的責任認定書不服的,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而不是行政複議。【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
-
發表於:2017-07-12
交通事故認定書包括下列內容: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
-
發表於:2018-10-17
如果交通事故認定書丟了的話,認定書在交警部門會有存根,不會影響到事故的處理。如果在事故處理中需要用到責任認定書的,可以到當時出具事故責任認定的交警部門去影印該責任認定書的存根聯...
-
發表於:2018-05-03
交警部門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有兩種方式:1、直接送達,即由當事各方在送達回執上簽字後交與當事人;2、當事人拒絕簽字的,可在七日內通過郵局郵寄送達,即視為已送達當事人。如果當事人對交警...
-
發表於:2016-05-07
工傷認定填寫申請表,不需寫申請書。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工傷認定不需要寫申請書,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在負責工傷認定...
-
發表於:2016-04-03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複核時間是3日。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
-
發表於:2017-12-13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作用:1、是作為交通警察機關對違章的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依據,也就是作為行政處罰的證據使用;2、是作為人民檢察院公訴交通肇事案件的控罪證據;3、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
-
發表於:2016-02-17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但是與物證、書證、勘驗筆錄等不一樣,它是專業人士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來確定當事人是否應該承擔一定責任的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注意:責任認定書...
-
發表於:2018-03-02
交警部門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有兩種方式:1、直接送達,即由當事各方在送達回執上簽字後交與當事人;2、當事人拒絕簽字的,可在七日內通過郵局郵寄送達,即視為已送達當事人。如果當事人對交警出...
-
發表於:2016-06-06
在程式上審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1、認定書應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警察作出。2、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作出。3、公佈交通事故認定書應遵循特定的程式。在實體上審查交通事...
-
發表於:2017-07-24
1、十天之內就會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
-
發表於:2018-08-25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會因為事故的大小有所變化,具體情況包括: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
-
發表於:2018-03-17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
發表於:2016-08-13
一般責任認定書下來後是可以取車的,因為扣車就是為了收集證據,檢驗鑑定,而後確認雙方事故責任,法律上是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就可以取車了,公安機關會通知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
-
發表於:2019-03-22
工傷證和工傷認定書是不一樣的,工傷認定書是員工受傷後,在法律權威部門機構的鑑定之後,由機構的負責出具法律文書。員工受傷了以後,需要經過勞動部門的相關認定,同時也是由勞動部門提出的工...
-
發表於:2019-05-28
交通事故發生後雙方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一般是對劃分責任的認可,但並不是案件終結。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劃分了雙方的責任,雙方協商達成協議,並在協議書上雙方簽字,理賠完畢才算結案。如果雙...
-
發表於:2016-07-14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
-
發表於:2021-08-28
工傷認定書是指,職工因工受傷後,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後,出具的法律文書,以此證明該職工是因工受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
發表於:2016-07-15
責任認定書下來之後,對責任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複議,沒有異議的,向公安部門申請調解,不申請調解的,雙方協商進行賠償,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
發表於:2017-11-15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完全...
-
發表於:2016-06-11
法律規定交警需要自現場調查後十天內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六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
-
發表於:2016-05-03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需要雙方到場簽字,但是開具責任書以後交警會通知雙方去領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只作為送達的依據。無論雙方是否簽字都不影響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一方對認定...
-
發表於:2017-07-25
工傷認定書在住院期間就是可以辦理的,工傷認定書與治療沒有矛盾。也就是說工傷認定書在出院前後都可以辦理。【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
-
發表於:2019-04-18
事故認定書不能進行行政複議,只能申請複核。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準,所以對方已經申請複核了的話,我方只能提供儘可能詳細的意見,爭取複核過程中我方權益不受損。【法律依據】《道路交通...
-
發表於:2018-01-27
當我們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交管部門提出書面的複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這個時間,三個工作日內一定要提出,否則這個複核就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