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計算,基本上就是如下幾個概念:
1、銷售額=含税銷售收入/(1+17%)
2、含税銷售收入=銷售額*(1+17%)
=銷售額+銷售額*17%
=銷售額+銷項税(或進項税)
3、銷項税額(或進項税額)=含税銷售收入/(1+17%)*17%=銷售額*17%
徵收範圍和納税人
(1)徵收範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税服務以及進口的貨物。
(2)納税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税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